章程制度

九十八中听课评课制度

时间:2013/5/1 15:57:39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查看:216  评论:0
内容摘要:一、听课课堂教学这一环节固然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但听课、评课的环节也不容忽视,因为听课能够相互促进,取长补短,能达到共同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之目的。为此,学校教学领导、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任课教师都要广泛地长期地开展听课活动。    1.听课节数规...

一、听课

课堂教学这一环节固然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但听课、评课的环节也不容忽视,因为听课能够相互促进,取长补短,能达到共同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之目的。为此,学校教学领导、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任课教师都要广泛地长期地开展听课活动。
    1.听课节数规定:校长每学期必须听课20节以上,教务处主任必须听课40节以上,学科组长必须听课20节以上,备课组长必须听课10节以上,教龄不足5年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必须听课15节以上,其它教师每学期必须听课8节以上。每学期校观摩课要达到教务处要求的听课节数。

2.听课教师要填写听课记录,学生将听课教师姓名记录在教学日志上,教务员依据听课记录和日志进行统计。

3.实行推门听课制度,任课教师不能拒绝。

4.每月末备课组长收齐本组听课记录,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统计作为评选优秀备课组和教师个人职级考核的依据。

二、评课:
    听课后要认真评课、讨论、交流,以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功效。
    1.在听完示范课、观摩课、汇报课等课之后,教务处组织评课,由作课教师抽出听课教师序号,被抽到的教师当场评课,然后由学科组长代表学科评课。评课作为教研的一部分,要做好评课记录,记在听课本上。
    2.相互听课后,要共同切磋,各抒已见,谈体会,讲收获,相互学习。青年教师要倾听中老年教师对自己授课设想以及对教学效果的看法,中老年教师要对青年教师的课提出指导意见,搞好传、帮、带。

    3.评课教师应从以下几方面评课:

①教师的基本素质:教师的内在素质和外在素质

②确立和落实三维教学目标的情况: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③使用教材的情况:用好教材、超越教材、开发课程资源。

④师生教学方式的转变情况:学生在课堂中的表现,教师如何促进学生的学习,如何组织并促进学生的讨论,教师如何评价和激励学生的学习,教师如何激发学生的热情和探究的兴趣。

4.评课后,由教务处将评课稿和简明教案装订成册,为教师们搭建互相学习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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