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落实高质轻负,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特制定九十八中学教师、备课组、学科组考核方案。
一、 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林涛 副组长:刘云玲
成员:任宝娟、张红、许文海
二、 考核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 张健
成员: 中层干部、学科组长、教务职员王淼、张燕、苏丽娅等
三、考核周期:以学期为单位
四、考核范围:我校任课教师。
五、具体方案如下:
(一)教师考核:教师考核共八个方面,分值为100分
1.作业(10分)
及时批改 ,复批复改(学生上次的错题更改后本次进行二次批阅),批语有针对性、激励性、指导性,有批改等级或分数,有批改日期等,教务处定期检查。
2.教案(10分)
教案要求超周备课。每学期开学初、期中考试后和期末考试前共进行三次教案检查,分别评出等级,A等10分,B等8分,C等6分,D等0分(不交或不写教案)。学科组长如实给出等级,教务处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毎次学科组考核扣一分,教案重新评定。
3.听课(10分)
每学期学科组长听课不少于10节、备课组长听课不少于8节、教师听课不少于6节。听评课记录上要有详细的分析评议,少听一节扣2分,扣完为止。期末考试前以学科组为单位交教务处。
4.教学行为(20分)
考核内容包括:2分钟侯课;携带教案;课堂考勤;纪律的管理;不私自调课、离岗;教师态度端正;教学效果;积极采用多种教学方式、体现学科教学模式;关注不同层次学生;堂堂清;布置作业等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本项考核以中层及以上领导听课和教务查课结果为主要依据。
5.教学成绩 (20分) (学校待议)
6.作课 (10分)
任课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作课活动,少参加一次扣除相应的分数,获奖教师和参加市、区级作课、讲座的老师另行加分。
7.备课(10分)
每周都参加集体备课,少参加一次扣一分。
8.论文(10分)
每学期完成学校布置的论文一篇, 撰写的论文获国家级市区级奖项或承担市区级课题的老师另行加分。
注:其他未包括在内的教学活动(如:说课等),按比赛所获等级另行加分。
校级活动获奖: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区级活动获奖: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市级活动获奖: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
国家级活动获奖: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
(二)备课组考核:
1. 各个备课组的教师考核总成绩除以备课组人数,所得分数作为本备课组的基础分,其他考核项目在此基础上加减分。
2. 制定和上交备课组教学进度表,加2分。
3. 按时上交教务处和学科组长安排的教学活动材料,每次加2分。
4. 未按时参加教务处召开的备课组长会,每次扣2分,迟到扣1分。
5. 未按要求组织落实教务处安排的集体备课活动,每次扣2分。
(三)学科组考核:
1.各个学科组的教师考核总成绩除以学科组人数,所得分数作为本学科组的基础分,其他考核项目在此基础上加减分。
2.制定和上交学科组教学工作计划,加2分
3. 按时上交学科组教学工作总结,加2分。
4. 按时上交教务处安排的教学教研活动材料,每次加2分。
5.未按时参加教务处召开的学科组长会,每次扣2分,迟到扣1分。
6.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教务处布置的教学教研活动,每次扣2分。
天津市第九十八中学教务处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