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防止有害物品及不良分子进入校园,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的指示精神以及公安河东分局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由专职保安负责门卫管理,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出校门时,保安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大门。
三、学校实行门前接待制度: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核实,被访者要到门卫接待室接待会客。对必须入校办理事务的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经确认可以接待方可入校,保安人员要随时对入校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做好监控记录,来访者出校时,保安人员要凭被访者签字方可让其离校。
四、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由德育处统一印制并有班主任和德育处共同签字的离校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五、学校保安要做好安保监控工作,做好监控记录,特别要加强夜间视频监控逻。要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局保卫科电话:24128404 中山门派出所电话:84265719
六、学校保安负责安保器械的维护和保管,在岗期间要衣着保安服,站岗时要站在岗台,戴钢盔、防割手套、佩戴电棍等。
七、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内,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学校的车辆,保安人员要请示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入校。
八、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家长送给学生的物品保安必须认真检查、登记,联系所在班级班主任后,通知学生领取。
九、师生骑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教职工自驾车辆进出学校时,要避开学生上学放学时段,避免事故发生。对违反者,保安人员有权管理和制止。不服管理的学生、教职工学校可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学校实行行政人员校门值班制度。在上学下学时间,学校行政人员要提前到岗,配合保安人员。做好学生进出校的护导和校门前秩序的维护工作,确保学生高峰时段的安全。
十一、迟到学生进校,要出示学生证,遇学生未带学生证等情况,保安人员要与所在班级班主任取得联系,认真核实、登记后,方可放学生入校。
十二、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邮件等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邮件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并做好登记。
十三、门卫保安人员负责保安室室内以及校门内外的卫生清洁,确保门前环境无污染,校门甬道无障碍。希望学校的保安人员,在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将学校门卫创建成安全窗口。
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本规定,如有违反,按学校及保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天津市第九十八中学
2012年2月